據人民日報客戶端報道,6月25日,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(修訂草案)》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,該法擬規定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實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。垃圾要分類的呼吁在民間已經風起潮涌十幾年了,但我們看到,當垃圾分類立法真來臨的時候,卻也出現了一些不理解的聲音。
從道理上,大家都知道,垃圾通過分類收集、運輸和處理后,可最大化地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并變廢為寶,提高全社會的生活環境水平。此外,垃圾處理策略的整體轉變正讓分類變得非常迫切,垃圾處理從以前的以填埋為主正漸漸轉向以焚燒為主,但未經分類的垃圾焚燒,會產生二噁英等有毒化合物,將帶來巨大的健康隱患。
從實踐操作來看,垃圾處理只有全國性的立法才可能收到比較好的效果。比如在包裝物減量、一次性用品減量等問題上,單獨由一個城市作出規定很難達到垃圾從源頭減量的效果,現在的商品流通都是大市場、大流通、線上線下全流程操作,單個城市制定的規則收效甚微,這些問題必須在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法規才能奏效。
從上海實施的垃圾分類看,目前不少人的吐槽主要集中于,對于繁瑣的分類標準人們一時還無法弄清,諸如其中干垃圾與濕垃圾的區分及有害垃圾的區分,有很多是字意不能準確表述和概括的。但實際上如果按著宣傳圖上所示的標準仔細看一下就會發現,也沒有什么難度,憑人們的常識完全能夠梳理清楚,只是需要額外花一些時間去了解,然后再去操作而已?;蛘呤情_始操作時繁瑣一些,但習慣成自然后并不會覺得有什么麻煩。
筆者自己幾十年來已養成將家里的有用垃圾分類、廢水重復利用的習慣,一開始覺得是有些繁瑣,但是當習慣成自然后,并沒有覺得有什么麻煩或占用多少時間。一些人有抵觸情緒,其實是因為意識和理念上還沒有進入適應階段,當然客觀上這也需要一定的過程。
同時,我們也要看到,垃圾分類本身是對居民習慣性認知的一種提升。垃圾分類之所以被稱為是一場“革命”,是因為它涉及每一位城鄉居民的生活習慣、消費方式乃至生活方式的改變。垃圾分類本質上就是通過人人參與提高富集資源含量的過程,只不過目前條件下必須要經過居民的自覺行動才能完成。新習慣形成了就會成為一種更加文明的自然行為,受益的會是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人。而且,這種習慣若能成為備受全社會推崇的“新時尚”,將會大大提升我們的精神文化品質,讓我們的生活方式更加有品位更加有文化內涵。